连锁加盟需要哪些条件

讲到连锁加盟,大家应该都熟悉,有人问一个成功的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事实上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条件,这到底是咋回事?实际上连锁加盟需要哪些条件呢,今天小编就与大家分享连锁加盟需要哪些条件,一起来了解吧。

连锁加盟需要哪些条件

第一,只有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可以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要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第三,规定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三方面的条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

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连锁加盟许可证申请条件包括:

1、申请主体主要的企业

2、企业拥有两家直营店

3、主营店和直营店要有相应的资质(例如:餐饮行业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连锁加盟许可证备案的好处:

1、特许经营备案之后,企业的招商加盟资格将在中国商务部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公司,对企业招商能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

2、通过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比没有特许经营备案的竞争对手有更好的品牌形象。

3、避免商务部门对未备案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处罚,避免与加盟商发生纠纷时产生不利法律后果(例如退还加盟费、赔偿加盟商损失等) 不进行特许经营备案的风险

连锁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特许经营备案?

一、特许经营备案条件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可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一项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特许经营企业(即以连锁加盟方式招商的企业)如不备案,将会面临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那么,企业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根据法律规定,特许经营备案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如何申报与查询

目前,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采用网上申报及公示的方式,由商务部及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只采用网上公示作为唯一的方式不便于广大投资者(加盟商)的查询和识别,尤其对互联网知识欠缺的投资者(加盟商),其无法准确找到,甚至不会识别哪个是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官方网站,更不懂查询的方法。有些不法企业正是利用上述情况,故意采用欺诈手段,诱骗投资人(加盟商),开展非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骗取加盟费。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制度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为的规范,不利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实施。

已经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可申请追认

为此,经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决定(2015商电商发第21号),由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认证,自2015年3月9日起,凡是经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企业均可向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认证。凡是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认证的企业,均由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出具认证铜牌以及认证证书,以便于规范特许经营企业的特许经营行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加盟商)识别。2015年3月9日前已经通过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可申请追认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认证。

开创一个 餐饮特许加盟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直营自由连锁需要报批特许加盟需要报批(备案)省搞特许本省商务厅备案OK跨省连锁商务部备案近象通知跨省特许连锁本省备案备案应准备资料:

、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境内全部特许店铺布情况

三、特许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与特许经营相关商标权、专利权及其经营资源注册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具符合两店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特许应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文翻译件)并经公证机构公证驻使领馆认证

20075月1前已经事特许经营特许适用于款规定应提交特许与境内特许订立第份特许经营合同

七、特许经营合同本

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

(须注明每章节页数手册总页数于特许系统内部网络提供类手册须提供估计打印页数)

九、家律规规定经批准展特许经营产品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十、经定代表签字盖章特许承诺

加盟店需要些什么条件,要办理什么程序?

1、:选对加盟厂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3、: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补充: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补充: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加盟超市需要什么条件

加盟超市需要的条件有:

1.总部必须先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身份证复印件;

5.卫生证;

6.统一向总部采购货物;

7.新的人员聘用。

连锁加盟需要哪些条件

拓展资料:

经营连锁优势:

第一、可以降低创业风险,增加成功机会。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统的管理训练和营业帮助。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进货,降低成本,保证货源。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和规范的服务。

第五、加盟者可以减少广告宣传费用,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第六、加盟者较易获得加盟总部的铺货支持。

第七、加盟者可以获得连锁总部的经销区保护,以避免同商铺的恶性竞争,共同对付其他竞争者,保证双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来源。

开连锁店的条件,想开连锁店必须得注册公司吗?

需要注册公司,连锁店是指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申请连锁加盟牌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行业的类别和经营的范围,各种不同条件也是不一样的。

加盟连锁酒店需要什么条件?

以易佰酒店加盟条件为例:

您需要拥有适合的物业或一定金额的闲散资金:

1、 物业面积在800-2000㎡之间;

2、 物业的产权归属明晰,性质明确,为商业用途,可作为客房使用;

3、 房屋结构易于改造,符合安全标准;

4、 使用期限最少8年;

5、 您需要拥有30—300万以上的闲散资金并通知到易佰公司。

加盟条件评估内容:

1、周边区域市场情况和商务氛围

是否靠近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商业中心、展览中心、教育资源密集区、交通枢纽或其他客源丰富区域。

2、物业可视性

是否临近十字路口或主干道边,醒目易见,广告效果好。

3、交通条件

是否临近主干道,交通流动性好,进出通道畅通便利,双向通行,无隔离栏或绿化带。

4、周边配套

是否有齐全的餐饮、娱乐、购物、休闲等生活设施配套。

5、政府规划

因酒店经营周期长,政府对项目周边的规划也是重要的考察要素。

6、社会关系

加盟商在当地良好的的社会关系,对旅店在证照办理、正常经营、合作关系拓展方面都有很大帮助。

7、竞争对手

项目周边三公里范围内各种类型的住宿经营情况等

创办连锁店需要什么条件?

(1)足够的资金力量;现代连锁店的规模经营要求总部与基层商店之间具备迅捷而高效的信息交流体系。基层商店各个环节的经营、销售、存货信息应能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部,而总部则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分析、处理、作出信息反馈。这一切只能通过现代化的数据处理系统来完成。

由于管理信息有可能涉及成千上万种商品的种类、式样、价格、销量等,因此计算机网络化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为此必需进行大笔的一次性投入。

(2)独特的贸易商标和良好的商誉。进行连锁经营的商业企业首先应当是市场竞争中的成功者,具有自己独具特色的贸易商标和企业形象,有一定的商业知名度。一个打得响的贸易商标和企业良好的商誉是企业成功的标志,也是一个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作为连锁店组织的开发者,拥有独特的贸易商标和良好的商誉则是一个连锁店总部成熟的标志之一。

(3)试点经营。经营一个商店的成功不等于一个企业已经具备了经营连锁店的能力,为了证明这种能力,企业必须进行连锁店的试点经营。试点经营的重要性在于,第一,证明企业的经营哲学的正确性。第二,证明企业的经营方式在一定意义上的普遍适用性。第三,在试点经营过程中检验、修订和开发出本企业连锁经营的一整套体系。一切经营标准的制订,包括一套本企业的连锁店操作手册的制订,都必须在连锁店的试点经营阶段完成。不经过试点经营,就贸然扩张,其风险性要比先进行试点经营大得多。

(4)开发连锁店的经营体系和操作手册。商业连锁经营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要把一个商店的成功营销经验集中起来;变为可以传授的形式,为此应当设计一整套的标准化计划,使之成为连锁店的经营体系。这个体系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根据特殊地点和特殊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但它一经产生后,就成为连锁店的经营标准,其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则,使之操作起来既简便易行,又有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