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聚会有一个同学喝酒后第二天下午去世,同酒桌的应负责任吗?

同学聚会有一个同学喝酒后第二天下午去世,同酒桌的应负责任吗?

肯定要负责任,而且还要赔钱,谁让你们在一起 聚会 喝酒的,赔上一次钱,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聚会,敢不敢喝酒了!

当然赔钱也要看在什么情况下了,如果是喝完酒后第二天上午一切正常,下午才去世,可能已经醒酒了,看病因是不是因为喝酒才引起的突发死亡事件。如果经过权威部门检测后和 饮酒 没有关系,那就需要人道主义援助了,如果是喝酒造成的,那就必须要承担责任。

这样的事在我身边发生过,一位老前辈在石城种棉花,后来到鸟市发展,在城南郊区开了个宾馆,主要是接待大车司机住宿问题,虽然搬到在鸟市了!但是他经常去石城,看望老朋友,爱喝酒,经常一起聚会,在五年前的一次聚会中,喝多了但是人比较清醒,晚上回家了时没有任何状况,半夜老婆发现掉到床下了,扶起来时人已经昏迷了,感觉打120到医院抢救了29天,,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虽然活着,但是只能喘气,没有思维,变成了植物人,最后他老婆把一起喝酒的七八个人全部送上法庭了!都赔钱了!但是人没了!在精心照顾了三年后离世了,一直都没醒来和家人说一句话,人走了,留下来永远的痛。

还有我们院里一个人吧,他是干工程的,去年为了做一个厂里的防静电地板,陪一些相关人员喝酒,他本身酒量还可以。为了能拿下这个大工程,跟谁都喝,几轮下来,已经有点撑不住了,可那些人觉得他挺能喝的,就瞎起哄,不断的 劝酒 ,他也是为了拼了,别人劝就喝,一共六个人喝了三瓶白酒,两箱啤酒,还有红酒。其中一大半都是他喝酒,没想到,酒局还没结束,他就栽倒桌子底下了。医生赶来已没有生命体征了!他才四十多岁,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顶梁柱倒了。最后媳妇把喝酒的人全部告了,法院定性为恶意灌酒, 同桌的人负有主要责任,赔付了75万。按说都是成年人,喝不喝酒,喝多少酒,完全是你自己的事,可这些人强制劝酒,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这些类似喝酒后出去的事情并不少见!

湖南一男子聚餐饮酒后身亡,同桌共饮六人均担责任

2020年的4月25日,赵某邀请了几位好友彭某、龙某、石某、麻某、彭某军等六人,一起到家里聚餐。几个人相聚相见甚欢,席间都饮了酒,聚餐结束后,彭某已经有些醉醺醺,看出了 醉酒 的状态。

那天晚上八点多,彭某被朋友送到了一个餐馆内休息。当时留下了彭某某在现场照看,到了那天晚上9点多的时候,彭某某发现彭某身体有异常。于是赶紧拨打了120的急救电话,很快,医生及护士来到了现场,急诊医生在现场对彭某进行抢救,当时为时已晚,在那天晚上十点左右,彭某在餐馆内死亡。

后来,经过法医的检查鉴定,彭某死亡时已经达到严重的醉酒状态,在他的气管支气管内,残留着大量的没有消化的食物,考虑是生前因醉酒呕吐之后,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而导致呼吸道阻塞窒息而死亡的。法医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彭某当时已经到了酒精中毒昏迷时期,因为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而窒息死亡。

随后,彭某的家人将当天晚上一起饮酒的六个人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35万元的经济损失。时隔半年后,法院对这起生命权的纠纷案作出了判决:由一起饮酒的六个人赔偿赵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种损失共计394140元。

在这件事中,赵某对事件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作为成年人,他应当懂得喝醉酒可能造成身体的危害这种后果,可是他过于自信,还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中导致自己死亡,因此他在本案当中也存在着重大的过错,应该由自己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

结果:法院考虑到双方都有过错,在赔偿上判赵某承担70%的民事责任,跟他一起饮酒的六个人共同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个镇的的年轻小伙,在手机店工作,我还找他修过手机,在上个月的晚上,由于和朋友喝酒,自己骑电瓶车,一下撞到电线杆上了(没戴头盔),直接倒在水沟里,还自己爬起来,拿手机打了120,然后到现在还在ICU里面,医生说,醒来的可能性很小,他的家人该有多伤心!

结语:所以作为一个成年人,肯定知道饮酒的后果,所以在参加酒会的时候,应当注意把握饮酒的量,实在不胜酒力的时候,尽量少喝酒,作为一起饮酒的人,都是亲友,一定要视情况而定,不能强人所难,不能劝别人多喝酒。但愿此类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