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需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问题的惩罚力度,最好能提高惩罚金额。
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并不是每一个商家都会严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不能说无商不奸,但很多商家确实没有职业道德,我觉得如果道德不能约束这些商家的话,我们可以直接通过法律规定来强行制约这些商家。只要惩罚的力度足够强,这些不良商家就不敢做出侵害消费者的行为。
一、大润发被处罚139万元。
这个事情让很多消费者特别愤怒,本身大润发是一个知名的商场品牌,但是也没有想到大润发会售卖已经发臭的隔夜肉,同时也会通过这种方式来欺骗消费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大润发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139万元,相关涉事人员也被停职调查了。即便如此,很多消费者并不买账,因为这样的事情要么只有0次,那么就会有无数次。
二、消费者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就像大润发的此类情况,大润发的工作人员明明知道肉已经变质,但却把这些肉打成肉泥,有些也会做成所谓的包子和香肠,这样的行为显然属于故意而为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在以坑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来盈利,大润发也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
三、我们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不良商家的惩罚力度。
我随便举个例子,这次大润发只被处罚了139万元,如果当日发被处罚1.3亿元,这样的惩罚力度可能会导致大润发直接破产,这会损害很多人的经济权益。但如此以来,我相信没有哪个商家敢再卖变质的隔夜肉了。这些商家并不是不知道食品安全问题,惩罚力度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是盈利的一小部分,所以他们才敢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