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高考分数线
信息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6-30 10:22:34 点击:4735次 【关闭】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第一批本科:文史类 557分 理工类 527分
第二批本科:文史类 520分 理工类 490分
第三批本科:文史类 400分 理工类 360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300分 理工类 280分
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院校文史和理工类本科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其中公安类专科院校和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控制线以下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