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成本全由企业买单不现实,究竟该由谁买单?

生育假成本谁买单,这是个复杂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考虑由政府、企业和不养育孩子(包括不生育和不领养孩子的家庭)的家庭共同买单的模式。

生育假成本全由企业买单不现实,究竟该由谁买单?

一、政府、企业和不养育孩子(包括不生育和不领养孩子的家庭)的家庭共同承担生育假成本模式的具体内容。

由政府和不养育孩子的家庭按照比例承担生育假成本。政府和不养育孩子的家庭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成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女职工的岗位,比如,女职工在生育假期间,企业不得任意调换女职工的岗位,更不得违约裁员等。

生育假成本全由企业买单不现实,究竟该由谁买单?

二、政府、企业和不养育孩子(包括不生育和不领养孩子的家庭)的家庭共同承担生育假成本的理由。

(一)政府统筹能力强,对纳税人税款支配行为具有合法性

国家调配财力的能力比起任何企业或者组织都要强,国家的收入来源比较多元,拨出一部分专款作为生育假款项是可行的。

生育假成本全由企业买单不现实,究竟该由谁买单?

(二)不养育孩子的家庭负担轻,收入不一定低,可以适当让这些家庭承担些社会责任。

现代社会,养育孩子的成本很高,甚至可以说,一个孩子的花销抵得上三个大人的花销,因此,不养育孩子的家庭少了很大一部分支出,它们比有孩子的家庭负担轻很多。

(三)企业负担重,若强制企业承担这些社会责任,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盈利,如果让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盈利有限的话,它们不堪重负,这不利于经济的恢复发展,到最后,企业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选择男员工,不愿意聘用女员工。

这么做,从浅层面看,延长产假好像给女性带来了福利,其实,不利于女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