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P平减指数=[(名义GDP-实际GDP)/实际GDP]*100(有的书中是乘100%,但最终意思一样) (1) 以第1年为基期 第2年名义GDP以当年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6*140+21*320=7560 第2年实际GDP则以基年(第1年)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10*140+20*320=7800 第2年的GDP平减指数=[(7560-7800)/7800]*100=-3.07 说明第2年的物价水平比第1年下降了3.07% (2) 以第2年为基期 第1年名义GDP以当年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10*100+20*300=7000 第1年实际GDP则以基年(第2年)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6*100+21*300=6900 第1年的GDP平减指数=[(7000-6900)/6900]*100=1.45 说明第1年的物价水平与第2年相比上涨了1.45%。 名义GDP与当年物价算得,实际GDP由基年算得,得出的指数是全年物价上涨的情况,这个指数区别于CPI,它的计算范围更广。GDP价格指数又称为GDP缩减指数(GDP deflator),是由现价GDP和不变价GDP推算出来的,其计算公式为: GDP价格指数=现价GDP/不变价GDP (1) 在国民经济核算实践中,通常是采用生产法和支出法来核算GDP,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分别按两种方法计算的GDP价格指数。 (2) 支出法GDP价格指数。 (3) 其中,p0和p1分别表示基期和报告期的价格,q0和q1分别表示基期和报告期的数量;output表示总产出,input表示中间投入;TFE表示总最终支出(C+I+G+X),M表示进口。 以t年价格计算t+1年的实际GDP=300*6+100*20=3800;以t+1年自身的价格计算的名义总GDP=350*6+200*20=6100.那么GDP平减指数=(名义GDP/实际GDP)*100%=6100/3800^100%=1.605 GDP平减指数等于现价GDP除以不变价GDP 若1978年的指数为100,1979年的GDP指数为107.6,是指与1978年相比,按可比价计算,GDP增加了7.6%。 1978年的GDP为3624.1,则按不变价计算,1979年的GDP等于3624.1乘以107.6等于3899.53,则1979年的平减指数为现价(1979)4038.2/3899.53=103.56 在一些计算中,一些文章会使用1990年为100的不变价计算真实GDP,此方法其实是假定1990年的指数为100进行计算。 例如,1990年的现价GDP=18547.9,1990年的指数为281.7,1996年的指数为544.1,则以1990=100,1996年的价格指数为544.1/281.7*100%=193.1,则1996年不变价的GDP为1854.79*193.1%=35815.99,则1996年平减指数为67884.6/35815.99*100%=1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