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在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的兴旺发达、繁荣富强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国家各项职能的实现,必须以社会各界缴纳的各种税收作为物质基础。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同时,必须自觉诚信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北京市地税局寄送给纳税人的完税证明,既是政府税务部门应尽的义务,又是对纳税人辛勤劳动的尊重和对他们履行义务、所作贡献的肯定,可以激励公民自觉诚信纳税。
(2)在依法纳税的同时,公民要增强对国家公职人员及公共权力的监督意识,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对贪污和浪费国家资财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检举,以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政府税务部门告知纳税人税款的去向和用途,有利于纳税人对政府的依法用税、财政支出进行监督,更好地行使纳税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