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这合理吗?

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这合理吗?

4月1日晚,河北邢台邢临高速收费站,救护车驾驶员与收费员因120救护车是否应缴费通行发生争执。救护车驾驶员称,“要救护车缴费头一次听说。”邢临高速收费运营部工作人员回应,救护车不是公益性的车,不属于免征范围。这是合理的!

2004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救护车并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