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一致行动人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创维RGB与液晶科技合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实际控制人。二、本次要约收购的背景及目的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拟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3.8港币的价格回购并注销不超过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本次回购完成后,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因本次回购而被动上升。按本次回购股份的上限计算,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次回购完成后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将达到约 50.35%。若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超过50%,则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将可能导致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拟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