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获博士学位,2003年晋升为教授。
1989年6月至1999年在湖南财经学院任教,曾任湖南财院法律系主任助理、副系主任。
2000-2004年在湖南大学法学院任教,任副院长,湖南大学人权中心副主任。
2004年4月调入广州大学,先后任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广州律师学院院长,兼任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广州大学校长助理。
2012年11月至今任广州大学副校长。
2016年1月,任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6年2月5日,任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