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还零售商有什么区别?

供应商还零售商有什么区别?

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区别:供应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一个门店的供应商以500~700家为宜。供应商过少则供应链受垄断,容易产生弊端,不利于新一佳;但供应商过多则采购量分散,采购价格没有优势,且订单处理程序复杂,流通费用过高,同样不利于新一佳。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商(限一级)、进口商等,应避免太多中间环节的供应商,例如:二级批发商、经销商、皮包公司(倒爷)、或亲友所开的公司。什么是零售商?零售商是指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它的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拆零、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在地点、时间与服务方面,方便消费者购买,它又是联系生产企业、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分销途径中具有重要作用。   零售商是分销渠道的最终环节。面对个人消费者市场,是分销渠道系统的终端,直接联结消费者,完成产品最终实现价值的任务。零售商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零售商业种类繁多、经营方式变化快,构成了多样的、动态的零售分销系统。 零售商的形式(一)零售商店1、百货商店。指综合各类商品品种的零售商店2、专业商店。指专门经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类商品中的某一品牌的商店。3、超级市场。是以主、副食及家庭日用商品为主要经营范围,实行敞开式售货,顾客自我服务的零售商店。4、便利商店。接近居民生活区的小型商店。营业时间长,以经营方便品、应急品等周转快的商品为主,并提供优质服务。5、折扣商店。以低价、薄利多销的方式销售商品的商店。6、仓储商店。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才在我国出现的一种折扣商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