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是指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分别如下:
1、定机构就是确定行使职责的部门,包括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等;
2、定职能,就是规定这个单位是干什么,有什么具体职能;
3、定编制,是确定单位的编制数以及领导职数。
“三定方案”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体制内每一个单位的身份证、户口簿。过去,只有党政机关叫“三定方案”,所有的事业单位都叫“九定方案”,是对三定的具体和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