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家子疑似虐童警方却说不是

四川南充一家子疑似虐童警方却说不是

这种情况好可怜,有了后妈,必然就有后爹,只要是后母心术不正,亲爹也会成为后爹,因为男人都是耳根子软,喜欢听老婆的话,所以,这小女孩就受罪了,唉,可怜的小女孩,在这样的环境下受拆磨,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哦❗我总觉得,人都要有一颗慈悲之心,作为一个继母,你既然愿意嫁给孩子的父亲,就应该接受他的全部,就应该爱屋及乌,你好好对待她,养育她,长大了她一定会报你的养幼之恩,一定会孝顺你们,孩子都有一颗美好善良的童心,你善待她,她一定会感恩,一定会回报,反之,大家都落不到好❗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你虐待你的女儿,身上都是烟头的烫伤,咀唇脸部还有伤口,你为什么象铁石心肠,你不心痛吗❓你对得起父亲这个称号吗❓一个4岁的孩子,她象一个温柔的小白兔,你们忍心吗❓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你们这样打骂虐待孩子,你们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等着吧,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立刻就报❗我们将拭目以待吧❗

拳打脚踢,滚水烫伤,抓着头发撞到门框和门板,导致双侧鼻骨骨折、硬膜下血肿,并伴有脑压缩,严重损伤二级......刚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天哪,这个孩子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

后妈?果然又是后妈!亲爸?果然是”亲爸“!“后妈”这个词真的不是一个好听的词,不论是在孩子的立场,还是在后妈的立场,都是被人厌恶的词。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在一个四岁小女孩的身上?看到所谓的因为“淘气,不能自理大小便,经常拉裤子“这种冠冕堂皇被虐打的理由,我不禁哼出声来。说到底,就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没有血缘关系,就可以用这种残忍的手段来对付一个四岁的小女孩?那么,有血缘关系的亲爸呢?他居然参与了虐打,不但不承认,反而说是还有有自虐倾向!小女孩的父亲不是一个好父亲,也不是一个有担当的男人。事发后,他推卸责任,甚至在自己的会员群里点出后妈的名字,说”这个人虐打我的女儿,已经报警,警察直接判了,明天送监狱“,彻底的推卸责任,把自己伪装成不知情的受害者家属形象。这种男人,真是人间极品,令人发指。

生母方对于类似件事,也需要反思虐童案比比皆是,似乎直到网络媒体曝光之后,生母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虐待了。我个人认为,不管是经济问题,还是能力问题,就算孩子主动或者被授予抚养人,作为孩子的亲妈,是不是也应该时刻的去了解孩子的动态处境呢?想要跟孩子联系,得到孩子的消息,在当今的信息时代,还会比登天还难吗?据佳木斯市公安局的通报中说,受害女童的父亲于某龙于2019年5月与其同住此房,受害女童于某茜于同年10月份入住此房。建三江农垦公安局通报中说,2020年1月10日,于某龙将于某茜从桦川县爷爷家接到住处共同生活。于某茜的生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到过,“女儿此前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过年时去她爸爸家。”由这两段内容至少可以看出,孩子的亲爸于某龙和后妈曲某相识后,孩子多数是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至于更早之前时不时这样一直很少跟父亲一起住,没有这方面的消息,那也就不得而知。

我觉得,作为孩子的亲妈,是可以掌握这些信息的。如果孩子的父亲没有精力,就算跟着爷爷奶奶生活长大,那也是个留守儿童。孩子的亲妈应该考虑并做出”让孩子回到自己身边生活“的决定,甚至可以在将来拿回抚养权。你要知道,不管你是经济困难还是其他特殊原因,这都比你的孩子在没有父母照顾的环境中成长要好得多,甚至比他们的孩子被虐待要好得多。因此,无论孩子是男方抚养还是女方抚养,孩子的父母都应及时掌握孩子的动态。生孩子很容易,但抚养孩子才是真正需要爱的。不是说你付了钱就履行了义务。

最后,我们在等待殴打佳木斯4岁女孩的曲某和于某龙的公正判决。

长期虐待,颅内出血,多器官衰竭依然昏迷不醒一开始是在微博看到的爆料,不敢相信是真的,最后看到官媒介入。而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继母也已经被收押,并且承认了虐待行为,所以这个惨无人道的事情,让人悲痛的是,是真的。这个女童,目前状况堪忧,大脑内部出血,昏迷不醒

嘴唇也被剪开,而且还不是第一次被虐待倒进医院,其浑身是伤,引用报警的好心人说法“烟头烫的、刀片划的,脸上也被划伤,脑门上有一块很大的伤疤,上嘴唇被剪刀剪伤,脚底全是冻疮”。

这次,最终被曝光,还是其他好心人实在看不下去才曝光,报警。遭受惩罚的不能仅仅只是继母一个四岁女童长期被虐待,目前证据虽然,亲妈表示不知道,父亲表示自己在外打工,也一口否认自己参与了殴打。但是这就能摆脱作为监护人得责任吗?长期虐待,不是第一次住院,作为父母,却双双不知情,也是笑话作为爸爸,本和女孩一起生活,总不能从没见过面,说什么没参与,没参与看的女孩挨打,不救助,也是帮凶,也是不作为犯罪。

作为母亲,虽然说离婚了,女孩当前爸爸在抚养,但是如果多询问,多去看看,明知道和后妈在一起生活,依然不管不顾,会被虐待成这样吗?

我客观说一句,你真的特别爱你女儿,就不会你女儿被虐待成这样,还要警方通知你,你才知道姑娘被虐待了。我国儿童虐待现状堪忧,个案曝光并不能解决长期问题客观说,我国在儿童保护这块,我真直接说,做的非常不好。第一,虐待罪,虽然有,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却必须重伤或者死亡,才会提起公诉。其他的只能自诉。也就是,你被家人虐待了,除非打死重伤了,否则你只能自己提起诉讼告家人。试问,这些被虐待的小朋友,怎么起诉自己父母,现实吗?第二,默认这是别人家事,打孩子正常的社会氛围我国一直有什么,不打不成才,各种狗屎说法,一个四岁女孩长期挨打,个别邻居接受采访,也说不是新鲜事。女孩的亲戚们呢?也都是不知道?第三,迟来的慰问团队出事后,我注意到中途邻居有报案,但是警方是不是立案后,调解了下。

还有女工组织,社团,什么关爱儿童委员会之类,慰问虽然是好事,但能不能想办法提前阻碍这种事发生呢?全中国这么多小朋友,我们不可能每一个都盯着,等着曝光了,被打成这样了,才去关注,才介入。我真心希望,能够在儿童虐待这一块,不要重伤,死亡才公权力介入,也真心希望,不要认为父母就不会把孩子怎么样,调解下就完事。不适合带孩子,能不能就剥夺监护权。在国外,哪怕无意中造成孩子受伤,死亡,父母都是要判刑的,在我国基本上我就没看见判刑的案例。我们不能依靠曝光,依靠出生运,来决定儿童生存环境。无论如何,就这事,怎么可能孩子父亲没有责任?

一个亲生父亲,一个继母,失去了人性,对4岁的孩子也能下得去手。孩子被折磨成那样,不知遭了多少罪,得有多大的承受能力,无法相象。虎毒还不食子。这位父亲连畜生都不如。谢谢邀请。

佳木斯一四岁女童被继母严重虐待,头部被外力撞伤,重伤二级,皮肤咬伤,被烟头烫伤、嘴巴还被剪破!!!让一个孩子在厕所饿的找卫生纸吃,这是怎么样的人才能干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而且白天已经被送医一次,这意思一回家就被接着虐待了?看到这条新闻真的是气的不行,一直相信人性本善,哪里知道世间真的有这么可怕的恶魔!!!这件事情我呼吁:第一点,一定要严查孩子亲生父母到底知不知道这件事情,尤其是她父亲,都生活在一起了,这种情况明显长期虐待了,你还说自己不知道,是瞎了还是聋了,据我所知都没有对吧!我觉得视而不见的行为就跟畜生没什么区别,比打人的恶魔还要可怕。第二点,孩子康复以后立刻安置到可靠的住所,有专门的心理辅导,一个四岁的孩子,要守这种苦,不知道要多久才能抚平她心里的伤。第三点:为什么我们对这种虐童事件总是处于被动地位,都要等到孩子受伤严重了被人举报了才有那么一点点起色???四岁的孩子难道没有每年体检吗,是什么情况让一个继母,肆无忌惮的揍一个四岁的孩子,还是在父亲一起住的情况下。不就是她自己打着打着,越发觉得反正没人可以管她吗。我们政府真的可以加强每个家庭每个孩子定期的家庭访问,或者督促定期孩子去医院体检必要性

你要是认为情况属实证据确凿,就报警吧。别在这里讨论了。叫人怀疑你的本意!用这种方式救人于水火?

亲生父亲找了这么恶毒的女人,耳濡目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长期相处势必形成恶性帮凶,对一个年幼的孩子痛下毒手,太歹毒了,所以说残缺、畸形家庭只能害了无辜的孩子,尽量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别让祖国的花骨朵受到不公正的摧残!更希望国家法律严惩这种恶掠行径,弘扬社会风气!

1我觉得,这个事情,就是父亲的问题,有证据证明,他亲生父亲和继母,虐待四岁女童,可以让,当地的,有关部门介入处理一下,不是说,现在虐待儿童,要负刑事责任。2让四岁女童,亲生母亲,找律师咨询一下,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我相信,对这方面比较专业的律师,能给出更专业的处理方案。这样孩子,就可以远离被,亲生父亲,和继母的虐待。3个人观点,亲生父亲,和继母虐待四岁女童,父亲是怎么想的?那可是你的亲生女儿。亲生父亲应该好好想想,你现在这个老婆,是不是心里有问题?一个孩子,她能犯多大的错,让你们夫妻两个一起虐待。一个四岁的孩子?不喜勿喷不喜勿喷,只是个人观点。

发生这种情况真是挺遗憾的,4岁的孩子,能有什么错啊!做父亲的不知道怎么想的,可能是把对前妻的狠,发泄在孩子身上了或者是继母容不下孩子。不管是哪种原因,都是道德的败坏,人性的扭曲,好好教育教育。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什么败类的人都有,一个4岁的孩子。怎么下得去手啊。这两个人已经犯下了虐待儿童罪,至少应该判2年徒刑,构成重伤的判7年徒刑。从事件描述来看,似乎没构成重伤,至少判2年,好好改造教她和他怎么做人。天下的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无论什么事不应转嫁到孩子身上。对吧?

刚刚看到这则新闻,真的是出离愤怒。不爱请别伤害,孩子是最无辜的!最新通报出来了,那个号称没有打女儿的于某龙也被刑拘,他曾用手、数据线、笤帚等殴打4岁的女儿。

不得不说,有些人真的不配为人父母! 一个4岁的孩子,被继母和生父长期虐待,身上更是伤痕累累,惨不忍睹:烟头烫的、刀片划的、墙上撞的…… 脸上有划伤,嘴唇被剪刀剪伤,脑门上有很大一块疤痕,脚底全是冻疮,浑身上下是新伤加旧伤。

据悉孩子不久前就住过一次院,医院报警后,孩子的后妈和亲身父亲说孩子有自虐倾向,身上的伤疤都是孩子自己弄的。 4月22日,孩子做完鼻梁骨手术后出院,4月23日,又一次被送进了医院,这次是颅脑损伤,直接进了ICU…… 那个蛇蝎心肠的继母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样是为人母,怎么能连半点人味也没有呢?哪怕做不到一视同仁,哪怕是“厚此薄彼”也不该对4岁的女孩痛下狠手。退一步讲,即使是对于小动物也不能下这种狠手吧。 从某种程度上讲,女孩的生父于某龙更加罪无可恕。如果没有他的默许和助纣为虐,想必女孩的继母也不会如此变本加厉。做了还不敢承认,还想甩锅,这为人也是绝了!

当然,一味地谴责也于事无补,值得深思的是: 1,类似事件被发现时往往已经对孩子造成了难以抚平的伤害,而依靠年幼的孩子“自诉”很不现实。是不是应该有更加主动的方式来保护困境中的孩子呢? 2,对于故意伤害儿童的行为,要有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最好也要有“虐待儿童罪”。 3,这件事之所以被曝光,得益于好心人的举报,我们大多数人也要改变“家长打孩子是家事”的想法。 最后,希望女孩能够挺过难关,早日康复,希望能够依法剥夺女孩父亲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