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仝国权就属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而如果是仝国权的父亲向法院起诉那就不可以了,因为张某并没有借其父亲的钱。如果仝国权有事确实不能亲自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父亲或其他亲属到法院起诉,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问这个问题的是SB吗?当你和演员杨颖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无法是说杨颖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你只是一个看表演的观众。一般来说电视剧的版权会卖给网播平台和电视台,如果你觉的她扣图怎么怎么样,那顶多是不敬业。而非与你存在金钱利害关系。我想问这个问题的人大概是有带着脑子来问问题的,下次记得带上脑子来提问哈!
楚乔传也有扣图啊!怎么提问的人为何不起诉赵丽颖和里面的林更新呢??他们也都是扣图主角啊?凭什么只起诉杨颖呢???提问的肯定忘记带脑子了,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没有!!!


再来看下孤芳不自赏的

效果是不是一样一样的???
咱们一起看看那些以奇葩理由起诉明星的案例:
一,大眼睛已经称为赵薇的标志。黄晓明曾公开表示,在大学军训的时候,就被赵薇大大的眼睛所吸引,暗恋了她整整4年。毕业后,虽然二人都已成为闪耀巨星,但是黄晓明依旧难掩对赵薇的喜爱。而琼瑶也是因为这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才选赵薇演还珠格格。娱乐圈也是不好混的啊,莫名其妙就惹一身是非。赵薇遭遇奇葩起诉,观众怒告赵薇电视剧中一直瞪着他。明星官司也不少,究竟因何惹祸呢?

“赵薇一直电视里面瞪我, 要求演员赵薇赔偿精神损失费”。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碰到了一起如此让人大跌眼镜的起诉案件,也是让众网友汗颜。
二,李连杰
功夫巨星李连杰也曾惹上官司,不过李连杰的官司似乎有点莫名其妙。因李连杰主演的影片中有霍元甲家族“灭门惨案”的情节,遭到霍家后人的抗议,闹上了法庭。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那个潘金莲状告《我不是潘金莲》吧!
广东增城农妇潘金莲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我不是潘金莲》与同名小说作者刘震云等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3月21日,此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4月19日宣判。
19日晚,编剧宋方金晒出判决文件,并评论道“潘金莲告《我不是潘金莲》的闹剧终于结束了。文艺环境越来越狭窄艰难,希望不再发生这样挑战创作常识的闹剧。对号入座,庸人自扰,坏人捣乱。”法院的判词似可翻译为:原告只是起了个与名著中人物形象潘金莲相同的名字而已,从法律上讲,同被告的小说与同名电影中提到的潘金莲没有关系,根本没有资格当原告。
此事一曝光,网友们都觉得哭笑不得,戏称该农妇是“实力碰瓷”。网友们纷纷调侃道:“还好她没叫朱重八,不然事闹大了!”“那如果叫了刘彻、刘备、曹操又该怎么办?”

文件中显示“本案中的原告潘金莲仅是与上述文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同名,与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及同名电影、预告片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驳回原告潘金莲的起诉”。
人家粉丝都觉得杨扣图没有错,觉得用扣图替身是理所当然的,要起诉什么?做为一名黑粉有事实可以黑就行,多拍几部扣图剧都没问题,反正人家多得是借口为自己开脱,人家喜欢当粉丝是傻子而粉丝也愿意当傻子替杨扣图买单就行,哪来这么多事,你不去当那个傻子,自然骗不到你
谢谢邀请,但是不懂法律,只能按自己的理解瞎说一下。
按我自己的想法,假设起诉的话,肯定要举证,抠图的部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ab不敬业没去拍,还是剧组没去取景。现在正在播的楚乔传也有抠图现象,据粉丝说是男演员没出景,因为那个景搭建成本高,剧组直接选择了合成。例举楚乔传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说抠图也时候多种原因的,起诉的时候能不能证明抠图不自赏的原因都在ab一个人身上?如果证据不足,是不是就会败诉?
另外,演员和观众,特别是没花钱的观众,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果不是买卖关系,那么烂片烂戏烂演员在法律上是否需要对观众负责?
又及,文艺作品不同于其他,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觉得不好可有人觉得好,那么到底算不算烂片?如果对方指出抠图是为了更好的呈现,而技术水平不够导致效果不理想,那么难道改告后期制作人员?
告就要找到一个法律有硬性规定的点,不敬业目前为止还是道德层面的,毕竟文艺作品还没有一个评判标准,这个点肯定不行;另外,法律还对妊娠期妇女工作假期之类的东西有明确的规定,无论其他孕妇有多么敬业,怀孕期间在工作中受到一定的照顾都是社会默认的事实。所以,建议你告的话,一定找个好律师好好研究一下法律条文,但个人觉得告恐怕也只能给ab增加热度。
醉了!
你凭什么告人家?就因为抠图?
抠图算什么罪名呢?欺骗?欺骗也是罪吗?诈骗?法律上有明文规定诈骗罪的定义,你可以上网查一下,看是不是符合?
唉,娱乐圈里的已经够热闹的了,偏偏还有不怕更热闹的出来制造热闹。
有人状告《我不是潘金莲》,要求赔偿名誉损失;有人状告李连杰,据说是霍家后人告他演了霍家惨遭灭门之祸!更奇葩的是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接到一个诉状::“赵薇一直用她的大眼睛瞪我,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我说,你们最好不要把脑子随意丢失好不好,下次出门千万带着脑子出门,拜托了………
能起诉,我支持你。劳资也正要告好莱坞,看了几十年的电影,现在才知道都是骗人的特效。小时候迷《超人》,从5楼跳下来,等超人会来救我,结果现在还柱拐杖,以为楼层太低,超人来不及赶来。前段时间看了《变形金刚》,以为地球要完蛋了,把房子卖了,全部买法拉利送给我最爱的那个主播了,这几天,天天睡机场大厅,那儿能充电。听说美国法律好,赢了官司能讹几十个亿美金。楼主,你先告杨天宝,我正在写起诉书,马上跟进。
本田CB650R
